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教育法规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
试题组卷
电子期刊
美丽校园
绪红幼儿园
新安初中校园
新安初中食堂
新安初中大门
西桥小学
新安二小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研活动
《中国教育报》报道:安徽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上
编辑日期:2009/12/9  作者/编辑:新安镇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安徽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上岗
推动中小学规范办学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日前,来自安徽省公务员、教师、个体户、银行职员、公司职员、在校学生、医生、记者、人民警察等界别的50名代表从安徽省教育厅厅长程艺手中接过证书,成为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

    据悉,义务监督员的职责是监督有关部门、中小学贯彻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及时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各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相关政策、法规,反映所在地有关部门、中小学工作实施情况、做法与经验;调研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推动有关部门、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跟踪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的纠正情况,监督查处反映出来的有关不规范办学行为;参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相关活动。

    安徽省教育厅将通过电话、信函、登门走访等形式与义务监督员保持联系,听取其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同时,省教育厅每年都将召开一次以上的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布置安排工作。通报反馈制度,省教育厅对义务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转递的人民来信及投诉、举报,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及时向义务监督员反馈办理或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2009年11月25日01版

 
版权所有:新安镇中心学校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 裕安区政府信息中心制作及维护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