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时至春末夏初,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件又进入高发期,近日金安区某乡镇又发生5名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事故发生给死亡的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总结过去经验,结合新的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防上类似事件发生。为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现要求如下:
一、各校要切实提高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预防为主,强化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及时召开班主任会、学生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强调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上(放)学途中不下河(池塘)戏水玩耍,一旦发现同学下水及时劝阻并及时报告老师或周边成年人。
三、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遵循作息时间,节假日不补课。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新安镇中心学校
2011年4月27日 |